一、指导方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联动处置,把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景区首要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安全管理机构
1、石门栈道风景区的管理部门是石门栈道风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主管单位是石门水库管理局,安全管理单位是汉台公安分局石门派出所。
石门栈道风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分管安全领导是副经理杨建忠,公司下设安保部,负责景区日常安全管理和巡查,游客投诉和一般安全事故的处理,负责和公安部门联系。
2、成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安全应急救援分队,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方案,指挥救援工作。安全应急救援分队负责突发事故的具体处理和救援。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邱存元(局长)电话13992692766,突发事故处理总指挥
副组长:李爱华(纪检委书记)电话13098207003,突发事故处理副总指挥
成 员:
余汉生(石门派出所所长)电话13319167668,参与制定方案,安排事故处理
恵 平(石门派出所教导员)电话13892699992,参与制定方案,协调事故处理
张 扬(交警三中队队长)电话13109190018,参与制定方案,配合事故处理
王永斌(交警褒联中队队长)电话18609260186,参与制定方案,配合事故处理
张建德(河东店派出所所长)电话13891690166,参与制定方案,配合事故处理
张华军(褒城派出所所长)电话15191631115,参与制定方案,配合事故处理
陈 军(旅游公司主持工作副经理)电话15191648800,参与制定方案,协调事故处理
杨建忠(旅游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电话15029779888,参与制定方案,联系公安、医疗、交通等相关部门,负责事故具体处理
喻东平(旅游公司副经理)电话13310965766,配合事故处理,相关文字材料
彭宏斌(石门派出所民警)电话15319327091,突发事故处理
廖跃军(石门派出所民警)电话13571695050, 突发事故处理
安全应急救援分队成员:
队长:杨建忠(旅游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
队员:1、安保部:周 亮 董 尧 张永红 李 辉 王 军
蒋敬华 周雅栋 陈能鹏 何志权 李宝成
2、船务部:孙 群 郑景喆 邢汝军 刘晓军 王 鹏 马利国
3、票务部:肖 洒 李启明 王 雷 徐文生 冯小龙 贾天祥
4、园务部:张梦菲 廖 伟 宋 威 魏 亮
5、办公室:王玉清 王西跃 张 祎 周文娟 张春丽 李 暻 王 婷
值班电话:2294212(旅游公司办公室)
三、景区及周边区域安全责任单位
1、景区日常安全管理单位:石门水库管理局(责任人:邱存元)
石门栈道旅游公司(责任人:陈军 杨建忠)
2、景区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石门派出所(责任人:余汉生)
3、景区外河东安全管理责任单位:河东店派出所(责任人:张建德)
4、景区外河西安全管理责任单位:褒城派出所(责任人:张华军)
5、景区东门外316国道交通管理责任单位:交警三中队(责任人:张 阳)
6、景区西门外老108国道交通管理责任单位:交警褒联中队(责任人:王永斌)
四、应急处置程序
1、发生情况和报告
游客在景区内因道路交通事故,滑跌,落水,蜂叮狗咬等造成人员伤亡,或遇险、走失等紧急情况,安全员或各岗位值班员要立即报告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杨建忠。若发生的安全事故伤情和影响小,能自行协商解决,由杨建忠现场安排处理,并向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处理结果;若发生较大或重大安全事故(险情),杨建忠立即报告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并通知救援分队各部负责人做好救援准备。
2、出发救援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各成员赶赴现场,掌握现场情况,制定处置方案,安排救援工作,并就近通知医院做好接治。若属于重特大事故,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救援分队无力处理时,应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求援。
安全应急救援分队所有队员在接到应急救援通知后,无论人在何处,无论处于何时,无论天气如何,必须按通知要求,立即携带照明、绳索等应急工具赶到事发地点,在应急领导小组和分队队长的指挥和带领下,开展救援工作。
3、现场处置
1)情况报告:在救援处置过程中,应急救援分队要随时向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救援处置进展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困难,以及是否需要人员和设施设备的支援等情况。
2)抢救伤员:应急救援分队尽快将伤员(患者)抬(搀扶)至安全地段,由医护人员进行基本情况检查。根据伤员(患者)情况,就近送汉江职工医院检查治疗,对重伤员(患者)直接送汉中市中心医院诊治。
3)保护现场:按照应急领导小组指挥,设立警戒范围,安排人员现场警戒守候(在搜救伤员和紧急排险时,对现场原始状态应作好标记标号),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来勘察现场。
4)疏导游客尽快撤离危险地段。
5)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五、重点区域应急预案
景区游客安全容量为15000人次,游客达到安全容量时即暂停进入,并做好通告公示,待景区游客减少后继续开放。景区停车容量为800辆,停放车辆达到安全容量时立即暂停进入,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在游客和车辆达到安全容量的70%时,即启动应急预案。
1、交通安全应急预案,重点部位是褒河东桥头至景区316路口,褒河西桥头。
1)褒河东桥头至景区316路口由交警三中队负责该段交通管制。
褒河东桥头7:50时立分流牌子,1名交通协管员和1名石门派出所民警负责分流,禁止旅游大巴到东门;沥水沟口至东门316路口2名交通协管员负责该路段巡回疏导车辆,禁止车辆停放拥堵;316路口2名交通协管员和石门派出所一名民警,负责路口车辆疏导,禁止出租车进入;东门停车场4名车辆管理员,负责大小停车场收停车费,管理疏导车辆。
2)褒河西桥头由交警褒联中队负责褒河西桥头车辆及交通管理,勉县客运车不得在桥头停放,须停放在南门。褒城派出所2名民警负责褒河西桥头治安管理,严禁乱摆摊点。
西门停车场4名交通协管员收停车费,管理疏导车辆,石门派出所1名民警负责巡回督查交通秩序。西门至褒谷口2名交通协管员负责沿途车辆停放和疏导。褒谷口停车场2名交通协管员负责管理疏导车辆景区内褒谷口至翠屏桥沿线车辆疏导管理由园务部4人负责。
2、栈道上若发生垮塌、滑坡、蜂叮狗咬、游客伤亡等安全事故,按以下预案实施:
1)由安全巡查员或水上安全员及时向分管安全副经理杨建忠汇报事故情况,同时封闭栈道入口或事发地段。
2)安全巡查员和水上安全员进入栈道,向停留在栈道上的游客做解释疏导工作。
3)派谴游船赶赴七盘子码头转运游客到安全地带。
4)杨建忠根据事故大小向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按安全应急处置程序进行救援。
3、大坝以上水域若出现游客落水伤亡事故,按以下预案实施:
1)由水上安全员及安全巡查员立即向船务部经理和分管安全副经理杨建忠汇报,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自救。船务部经理和分管安全副经理杨建忠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安排救生艇和水上安全员赶赴现场救援,同时向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就近联系医院。
2)救生艇到达现场时,船只与落水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并向落水人员投掷救生衣和救生圈。对溺水严重的人员,实施近距离救援,派救生员下水施救至安全巡逻艇上,并及时返回码头移交给医护人员。
3)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赶赴现场后,完善救援方案,指导救援工作,根据现场情况向相关政府部门汇报。
4、景区经营户的安全事故
石门栈道旅游公司与景区经营户签订包括安全责任在内的三包责任书,经营户户主是第一责任人,若经营户因自身原因在安全责任区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由经营户自行全责处理,处理情况及时报石门派出所和石门栈道旅游公司。较大或重大事故,经营户须立即报告石门派出所和分管安全副经理杨建忠,并上报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救援方案并组织救援处置。
六、信息汇总和工作总结
应急处置信息中心设在石门派出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后,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参与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工作总结(总结内容主要有:事故发生原因、预防事故对策、应急救援措施的成功与不足,整改措施等),喻东平负责配合石门派出所完善文字材料编制,以利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