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水平,日前,市文旅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第七批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按照中省有关要求,强化措施,加强管理,推动文物保护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一是完善文物“四有”工作。及时划定、调整保护范围和建 设控制地带,设立保护标志,完善管理机构,健全档案资料。城固宝山遗址,洋县良马寺觉皇殿,西乡何家湾遗址,宁强羌人墓地、青木川老街建筑群、青木川魏氏 庄园要尽快成立保护管理机构,汉中东塔要重新确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实现保护管理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加快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宝山遗 址规划要做好完善提升,勉县武侯祠、青木川老街建筑群、魏氏庄园、东塔等单位要加快规划编制及报批,确保第七批国保单位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如期完成。三是加强文物安全防护。积极组织实施安防工程,有效预防火灾和文物被盗抢、破坏等安全事故。武侯祠、洋县智果寺、青木川老街建筑群、魏氏庄园等单位要进一步加大 安全防护,宝山遗址要做好滑坡治理,武侯祠要加强古建及古树名木保护,宁强县要做好青木川老街建筑群和青木川魏氏庄园防火、防虫等安防设施配套,落实专人管护羌人墓地。
(来源:古汉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