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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国家水利风景区认真执行《石门水库泄洪预警办法》
发布人: 喻东平   发布日期:2013/8/5 8:29:27   查看次数:519 次

汉中石门水库大坝以下三公里左右的河道,因为风景优美、巨石叠垒、绿水长流,加之地处千里蜀道线上的咽喉,形成多风、凉爽的独特小气候,一直是附近居民夏日游泳、纳凉、休闲的好场所。夏秋之际,也正是石门水库的主汛期,水库泄洪频繁,使得这段河道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2001年曾经发生过水库泄洪淹死学生的悲惨事件。

为了加强石门水库工程安全管理,保证水库泄洪安全有序进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洪减灾功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近日,汉中市石门水库管理局制定实施了《石门水库泄洪预警办法》,确保水库泄洪安全。

石门水库泄洪预警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避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以保护下游沿江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预警办法》主要由预警工作职责、预警程序和内容、预警工作保障三部分组成,明确了局防汛办、枢纽站、石门旅游公司、石门水电站以及石门派出所的工作职责,确定了在泄洪放水情况下的预警工作程序和内容,特别要求汛前要与管辖范围范围内的住户、经营户和施工单位签订防汛安全协议,水库泄洪前安排警力巡查警戒,建立泄洪预警反馈机制,设立警示标志和泄洪广播预警系统,明确了运行工作管理机制及奖惩办法等。

石门旅游公司负责石门风景区的泄洪预警工作。在泄洪前1小时,负责通知景区内的住户和商户,疏散橡胶坝以上至电站旧大门段、电站厂房以上至大坝的河道两岸的游客;负责清理景区内河岸周边临水平台的人员;负责景区内旅游基础设施的防汛检查,及时排除险情,保证交通顺畅;还要负责组织旅游公司应急抢险分队,按照防汛指令参加防洪抢险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