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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的实施意见
发布人: 喻东平   发布日期:2013/12/18 10:17:28   查看次数:281 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3〕10号)精神,加快我省旅游休闲产业发展和旅游休闲体系建设,11月2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意见》作为指导全省发展旅游休闲产业的重要文件,标志着我省进入全民休闲时代。《意见》对我省旅游休闲产业发展和旅游休闲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措施,对我省旅游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支持作用。

《意见》全文分三大部分—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以及组织领导。

《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旅游休闲服务设施、产品、服务、保障等体系基本完善,城乡居民年均出游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到2020年,旅游休闲服务设施、环境、质量和服务水平与国际通行的旅游服务标准接轨,城乡居民休闲安排更加灵活,消费水平大幅增长,产业规模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意见》从保障旅游休闲时间、加强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特色旅游休闲产品、加强旅游度假区建设、积极开展旅游休闲节庆活动、落实好各项旅游惠民政策、提高旅游休闲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旅游休闲服务质量、加强旅游休闲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加强省际旅游休闲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发展我省旅游休闲产业、完善旅游休闲体系的具体措施。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旅游休闲产业发展,把旅游休闲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增加旅游休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切实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强化综合执法,确保旅游休闲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旅游局要加强对各地旅游休闲产业发展的分类指导,省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交通、物价、旅游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细化各项措施,并逐项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