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新闻

石门栈道风景区参加《旅游法》培训
发布人: 周文娟   发布日期:2013/11/25 8:31:34   查看次数:512 次

20131120为了深入推动《旅游法》的学习和宣传活动,近一步提升行政管理人员和旅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法律水平,营造健康有序的旅游环境,石门栈道风景区派代表参加由汉台区文物旅游局举办的《旅游法》培训班。

各镇、办事处分管旅游工作领导、汉台区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汉台辖区的景区景点、星级旅游饭店、旅行社、农家乐等涉旅经营企业负责人共计70多人参加了培训。区政府副区长杨厚军、黄天柱,区文化旅游局局长马千里、副局长周瑛到会。

副区长杨厚军就做好《旅游法》的学习贯彻以及抓好汉台区旅游工作做了重要讲话,陕西理工学院法学系教授马小花对国家《旅游法》逐条进行了解读,副区长黄天柱从什么是旅游、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旅游景区的类型、旅游安全管理、旅游如何开发等问题进行了讲解,参会人员都认真的做了学习笔记,通过本次培训更加深入的了解了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很受启发。